青海省文联2026年清明节廉洁提醒
春和景明,清明又至。为持续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,深入推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,持之以恒纠“四风”树新风,全面营造安全有序、文明节俭、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,省文联机关纪委发出如下廉洁提醒:
一、严禁组织或参与违规吃喝,特别是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、在隐蔽场所公款吃喝等行为。
二、严禁以同学、老乡、战友等名义违规组织或参与带有“小圈子”性质的活动,禁止利用职务便利搞利益输送。
三、严禁借节日之机,违规发放津补贴、礼品等。
四、严禁违规收送各类名贵特产及其他礼品、礼金、电子红包、消费卡等。
五、严禁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健身、旅游等活动安排,禁止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隐秘场所。
六、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及借用管理或服务对象车辆。
七、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、比阔气、铺张浪费。严禁组织、参与各类封建迷信活动或低俗祭祀活动。
八、严禁在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中脱岗、空岗、漏岗。
思亲莫使烟火扰,佳节思亲更思“清”。广大党员干部要绷紧纪律之弦、筑牢自律之堤,以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引领社风民风持续向好,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,营造振兴发展好氛围。
来源:机关纪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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